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則回應8 年前
核災食品輸台,政院:日美不吃的,我們也不會吃,但是又偏偏要輸入、你同意輻射食品入台、拒吃輻射食品等言論。

現有回應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食藥署提醒民眾,對於此類傳言,應抱持小心謹慎的態度,不要隨便輕易相信,也避免再轉傳親友。
    於104年4月15日公告訂定「自日本輸入食品須檢附產地證明文件」及「自日本輸入之特定食品須檢附輻射檢測證明」之強化邊境管控措施,並自104年5月15日起正式施行;實施此雙證措施後,可查證日本輸

    出處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5049&id=21651
    食藥闢謠專區
    7 年前
    00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無相關回應
  •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