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同仁在查緝社區內有毒品案件時,有被社區保全刁難的例子吧?若遇到這種狀況,可以將事發時間、過程、對話錄音保存下來並陳報所轄警局,以違反保全業法第4-1條「執行保全業務時,發現其他與治安有關之事故,應通報當地警察機關處理」,來處罰保全公司,要求社區保全人員積極管理及處置,最高可處罰三十萬。保全不緊張,但公司肯定會緊張。
保全業法-全國法規資料庫入口網站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81第 1 條 為健全保全業之發展,確保國民生命、財產之安全,特制定本法;本法未 規定者,依其他法律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