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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九月一日台中交通大執法..行人過馬路要走斑馬線.開車騎車者要禮讓行人優先過馬路.違規者被抓到處罰金一千二百元至二千四百元喔...注意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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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enwt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1200元至3600元。

    出處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2008310179.aspx
    6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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