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9 個月前
二戰文件AIT:未決定台灣地位
美國立場亦始終一致
・筆者調関美國國務院
資料顯示:一九五0年
韓戰爆發後,杜魯門總
統下令第七艦隊協防台
灣,並聲明「福爾摩沙」
依國際法發展順序可見 未来地位之下定・必須
其邏輯:一九四三年十一 等待太平洋安全恢復,
月廿七日的《開羅宣言》 與日本和平協議,或經
真正具法律效力的,是
一九五一年九月八日的《
舊金山和約》。條約由日
本與四十八個同盟國簽署
黨,如今不敢據理力爭,
甚至在兩岸論述上唱和北
京。《開羅宣言》簽署國
是「中華民國」,不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共
,明定日本「放棄對台灣 國台辦更於二〇二一年宣
與澎湖的一切權利、權原稱+《舊金山和約》是「
( title )與要求 」,卻未 非法無效的廢紙」,國民
指明交予誰,這便是「台 黨卻因政黨利益,拱手將
灣地位未定論」的根源。 「抗戰正統」拱給中共
由於中共一九四九年建政
駁中錯誤敘事

現有回應

目前尚無回應

增加新回應

  • 撰寫回應
  • 無相關回應
  • 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