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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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sdfgh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網傳「以陳時中指揮官名義發布之疫情訊息」是假消息。請民眾勿再轉傳與散布。疫情相關資訊請以指揮中心對外公布訊息為主,切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最高可罰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台幣300萬元罰金。

    出處

    https://www.mohw.gov.tw/cp-4343-52580-1.html
    4 年前
    494(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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