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政令跟各位鄉親宣導:
1月28日酒駕法律已修改並即日施行
新的規定如上傳圖示
重點:
1.酒駕未肇事移送法院,徒刑由2年升至3年以下(意思就是一定關),再加罰金最高30萬元
2.酒駕肇事致人重傷,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一定關的),拼科100萬元罰金
3.酒駕肇事致人死亡,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一定關的),再拼科罰金200萬元
最重要在再犯的定義:
1.再犯定義由5年內升為10年內
2.再犯者的科刑更重,致人死亡處5年以上或無期徒刑,併科300萬元,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併科200萬元罰金
上述都是罰金是要繳國庫不包含賠償對方的金額
另酒駕累犯將會公布姓名相片及違法事實(真的是要身敗名裂)
同車之人也一併裁罰6000至15000元
總結:
請各位鄉親族人,真的不要酒駕,喝完酒請找安駕或計程車搭乘返家,我們大多原住民普遍生活並不是很富裕,只要一次酒駕被抓真的會頃家盪產,不得不注意啊~
本所會持續宣導相關訊息也請各位鄉親族人深切注意~
26 人回報・2 則回應・3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