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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
別以為在家抽菸不受《菸害防制法》規範,但若在陽台、廁所抽菸,二手菸飄到別的樓層,被其他住戶檢舉,可以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開罰,最高可罰1萬5000元。事實上,過去台北地院曾經有判例,9樓住戶在陽台抽菸,二手菸飄到8樓,因而被判賠償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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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衛福部回覆,大樓、公寓所有人、負責人或管理人,可依《菸害防制法》第十七條規定,指定禁止吸菸場所。且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只要區分所有權人開會決議禁止吸菸,就能載明於公寓大廈規約。
    衛福部表示,違反公寓大廈規約者,可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通知限期改善,不改善者處3千元以上、

    出處

    http://tobacco.hpa.gov.tw/Content.aspx?MenuId=371&CID=27313
    在陽台、廁所抽菸一樣有事!二手菸飄鄰居家可罰1萬5(
    9 年前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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