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景彬法官收賄貪污3億,因為財產來源不明罪自2010年實施,法律不溯及既往,只能查扣2010年以後之金額4000萬。看完這新聞不禁火冒三丈!貪污的錢可以不溯及既往;合法的退休金卻可以回溯砍殺!這是什麼政府?
貪污又包養情婦 前法官胡景彬判4年6月確定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http://news.ltn.com.tw/index.php/news/society/breakingnews/18489102016-10-07 11:56〔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最高法院審結被指包養情婦、索賄的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貪污案,認定胡景彬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部分成立,判刑4年6月確定,胡另涉貪污罪,則因胡和情婦黃月蟾的收賄事實有待釐清,且刑法沒收條款修法後,胡和黃女的不法所得應分別宣告沒收,二審卻宣告連帶沒收,因此最高法院以適用法條錯誤為由,將貪污罪發回更審。 台中高分院前法官胡景彬貪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