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臺灣獎學金
https://www.mofa.gov.tw/cp.aspx?n=4326BCFE40D0A361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外交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臺灣獎學金(以下簡稱本獎學金)計畫,以鼓勵我邦交國學生來臺求學及增進雙邊交流與邦誼,特訂定本要點。 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學生,不適用本要點規定。 一、獎助項目: (一)受獎學生於先修華語期間,每月領取獎學金新臺幣二萬五千元。 (二)受獎學生於學位學程期間,每月領取獎學金新臺幣三萬元。 (三)受獎學生須自付在臺所有費用,本部不再提供其他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