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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於106年接獲檢舉,雲嘉地區有一偽鈔集團,印製大量偽鈔,打算利用農曆年間,透過各種管道銷贓,大賺一筆,大隊長徐釗斌即指派偵二隊深入追查,經調閱相關資料後,研判阮○彩(女、38歲)及莊○琪(男、53歲)涉有重嫌,經會同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六大隊第一隊、嘉義市政府警察第二分局(北門派出所)共組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張建強檢察官指揮偵辦,經長時間監控,於2月12日認時機成熟,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動員20餘名員警兵分4路執行搜索,當場在嘉義市友孝路莊嫌租屋處,查獲印製新臺幣仟圓偽鈔260萬元、印製模板、行動電話、防偽條等贓證物。檢、警破獲該偽鈔集團發現,阮女為越南國的新住民,係105年為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等單位,於嘉義市所查獲之偽鈔集團張姓主嫌之女友,因男友遭查獲被聲請羈押至今,需款孔急,只好自立門戶,將跟隨前男友所學之一技之長,夥同嘉義市現任肢體障礙協會理事長莊嫌共同犯案,由莊嫌租屋,再由2人一同印製及販賣,警方檢視該集團所印製之偽鈔幾可亂真,惟民眾只要稍加注意:

1.真鈔正面增加條狀光影變化箔膜、偽鈔1000元沒有變色功能。

2.真鈔背面「光影變化箔膜」安全線與鈔券密合、偽鈔防偽條是以貼紙黏貼,手指觸感明顯不平整。
3.鈔票背面左上方面額阿拉伯數字,以金色變綠色之變色油墨印製,偽鈔為金色不會變綠色。

4.真鈔左編浮水印及1000元字樣較明顯、偽鈔較為淺及糢糊。

5.或使用有偵測偽鈔功能之驗鈔機,仍可查知與真鈔仍有別。

警方目前查獲之偽鈔編號有JN365830ZF、FL689155WG、LX543727CK、LX543631CK、MU919682BT、MU919652BT等10餘個券號,經查該集團已有45萬5,000元偽鈔流落市面,目前警方已追回10萬元,尚有約35萬偽鈔於市面流通,農曆年關將近,民眾使用鈔票之次數增多,偽鈔集團常使用小額購物之方式銷贓兌換成真鈔,警方除加強查緝不法外,仍希望民眾提高警覺,小心辨識,過一個好年,全案警方正擴大清查偽鈔流向及上源,並將阮、莊等嫌犯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刑法詐欺、偽造貨幣等罪嫌,移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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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目前查獲之偽鈔編號有JN365830ZF、FL689155WG、LX543727CK、LX543631CK、MU919682BT、MU919652BT等10餘個券號,經查該集團已有45萬5000元偽鈔流落市面,警方已追回10萬元,尚有約35萬偽鈔於市面流通。

    出處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41190
    35萬千元偽鈔流落市面
    7 年前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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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方目前查獲之偽鈔編號有JN365830ZF、FL689155WG、LX543727CK、LX543631CK、MU919682BT、MU919652BT等10餘個券號,經查該集團已有45萬5,000元偽鈔流落市面,目前警方已追回10萬元,尚有約35萬偽鈔於市面流通,農曆年關將近,民眾使用鈔票之次數增多,偽鈔集團常使用小額購物之方式銷贓兌換成真鈔,警方除加強查緝不法外,仍希望民眾提高警覺,小心辨識,過一個好年,全案警方正擴大清查偽鈔流向及上源,並將阮、莊等嫌犯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刑法詐欺、偽造貨幣等罪嫌,移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1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聯合電子報-35萬元偽鈔在市面上流通!警方:這10幾個券號要小心 https://www.udn.com/news/story/7320/2984202?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雲林縣警局刑警大隊與刑事局偵六大隊第一隊、嘉義市北門派出共組專案小組,昨天在嘉義破獲偽鈔集團,逮捕阮姓新住民及莊姓男子,查獲260萬元偽鈔,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刑法詐欺、偽造貨幣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警方檢視該集團所印製的偽鈔幾可亂真,已有45萬5千元流入市面,警方已追回10萬元,仍有35萬元在市面上流通,目前查獲的偽鈔編號有JN365830ZF、FL689155WG、LX543727CK、LX543631CK、MU919682BT、MU919652BT等10餘個券號,請民眾小心辨識。
    3 人回報1 則回應7 年前
  • 「舊瓶裝新酒」,您喝的洋酒是真的嗎? 一、 查獲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臺中市政府財政局菸酒管理課、彰化縣政府菸酒管理科、苗栗縣政府菸酒管理科 二、破獲時間:106年3月23日12時許 三、破獲地點:彰化市彰南路5段等地 四、查獲嫌犯:林○生(57年次、經查有妨害農工商、商標法、菸酒管理法、走私條例等刑案資料) 林○宏(67年次、經查有公共危險刑案資料) 黃○賢(52年次、經查有詐欺、商標法等刑案資料) 許○吉(58年次、經查有賭博、商標法等刑案資料) 林○發(64年次、經查無刑案資料) 許○彰(76年次、經查無刑案資料) 五、查獲贓證物:約翰走路、麥卡倫、蘇格登、格蘭利威、仕高利達等偽洋酒成品約100箱(815)瓶、已調和洋酒成品約6000公升(約8600瓶) 、洋酒空瓶964瓶、軟木塞蓋9箱、分裝桶2個、抽水機2臺、量杯6個、漏斗4個、偽造標籤1批、膠模1批、包裝紙盒1批、封膜機1臺、熱封槍2支等贓證物。 六、 案情摘要: (一)本案係緣於105年6月15日在清水區中清路九段1080號鐵皮屋工廠發生火警,警方到場後發現該廠房裡面堆置大批洋酒成品、半成品,經警方初步研判,所堆置之物應為偽洋酒,經通報臺中市政府財政局及酒商駐臺灣洋酒調查員勘查後認定該批洋酒、商標等物係偽造無誤。 (二)本案因影響社會經濟及國民健康甚鉅,經各單位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鐘祖聲檢察官指揮偵辦,經調查發現林嫌於92年間即有製造偽洋酒之前科,以林嫌為首之偽洋酒製造集團,於火警發生後隨即更換廠房「另起爐灶」,利用回收的洋酒空瓶與偽造標籤「舊瓶裝新酒」,這些「新酒」品質低劣,以調製不等比例之水、糖精、酒精、香料裝填後包裝販賣,販賣對象遍及苗栗、臺中、彰化及嘉義等地10餘家之菸酒專賣店,另據犯嫌供述,遭查獲前已獲利新臺幣100萬元以上。 (三)全案經專案小組長達9個月之追查,執行埋伏、搜索、拘提行動,將林嫌等人查緝到案,並當場查扣約萬瓶偽洋酒,市值約新臺幣2000多萬元,經初步偵訊後,除依詐欺、偽造文書、商標法、菸酒管理法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外,並擴大追查共犯成員及是否流向酒店、餐廰等市場。 (四)警方呼民眾勿貪圖己利而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另消費者應購買合法酒製造廠商或進口商(代理商)產製或進口之酒品,以確保身體健康及權益,如發現販賣之酒品價格明顯偏低,就應注意是否為偽酒,並向各警察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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