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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8 11月23日 週六
100%
< 姊妹會
房屋稅新制A
▶自住房屋限全國3戶
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114/3/24前完成
戶籍登記,房屋稅就能享1.2%優惠稅率。
·單一自住再減稅
全國僅持有1戶自住房屋,稅率再降為1%。
▶非自住房屋全國歸戶税率最高4.8%
(含未於114/3/24前完成戶籍登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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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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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新制上路,!!重點是自住房屋一定一定一定要「設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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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24日前未辦理竣戶籍登記 5月房屋稅最高需繳四倍的稅率⚠️ . ❶ 自住沒設籍,稅率從1.2%變成4.8%! ❷ 全國房子「合併計算」(全國總歸戶),不管你台北一間、高雄兩間,政府一律視為同一個人持有,全都要一起算! ❸ 每個人最多只有三戶免稅,以前小坪數老房子免稅的時代結束了,如果超過三戶,一定要在3月24日前自己選哪三間適用,不然政府直接幫你決定!(挑選地段價值最高的三戶為免稅屋) . 三種人要注意⚠️ ❶ 已申請「自住」但還沒設籍 政府就當你是投資客,房屋稅直接三級跳! ❷ 2024年7月後才買房 新購入的房子沒設戶籍,稅率不友善! ❸ 名下超過三戶房屋 如果你名下有房,趕快去查你的房屋狀況,3月24日是最後期限❗️
    3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稅捐機關表示,常有民眾誤認為,持有同一基地坐落之房屋、土地,若房屋已按住家用稅率課徵,土地也應該是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而未及時向所屬稅捐機關提出申請,等收到地價稅單時,才發現是以一般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而一般用地稅率與自用住宅優惠稅率,稅額相差四倍,白白喪失節稅權益。 稅捐機關進一步說明,房屋稅的自住用房屋與地價稅的自用住宅用地,核定要件不同,房屋稅是以房屋實際使用情形作為課稅依據,而地價稅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土地,除須具備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須於該地上建物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情形等條件外,尚有面積及一處之限制。 是以,房屋已核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並不代表地價稅也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核課。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如符合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之適用條件,請提出申請,以免權益受損。
    1 人回報1 則回應9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