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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11 英傑 由負責人員回覆訊息 你還有其它銀行帳戶嗎 10:49 第一 中信 國泰郵局 玉山 富邦這 5G 70 = 些銀行審批額度會比較低欸 10:49 10:50 已讓我沒其它的銀行了 了解 10:50 已讀 再麻煩了 謝謝 10:50 可以的 現在給你整理資料提交申 請審批額度 預計兩小時會有結果 還請你耐心等待 10:51 需要提醒您辦理期間不能再其他 管道配合送件 不然會導致審判被 駁回喔 哈囉 林先生 你的公司信貸已核 准 額度給到了30萬新台幣喔 台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客戶申請額度核准回復函 林豐榮個人客戶,由本公司透過其網路關係所接觸。并由台灣台聚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申請審批额度支持。 經審批部審查,同意此貸款申請額度通過,准予進行撥款流程。 於2025年6月10日,台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貸款服務商)與林豐榮(借款人) 訂立該等貸款協議。台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向借款人批准申請本金金額合共 為600000(新台幣)之薪享貸,台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為林豐榮(借款人)提 供申辦貸款所需服務流程。 經查林豐榮(借款人)於信用分數不足,請妥善處置補足信用分數後轉交財務 部門安排對保撥款事宜,合約期六年,合約期滿自動解除此合約。 下文為該等貸款協議主要條款之概述。 貸與人:台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林豐榮 身分證字號:F133709489 年期:自提款日期起計 抵押品:信用貸款無需抵押品 還款:本利攤還 本金:600000(新台幣) 月利率: 0.5% 期数:72期(月) + Aa 10:53 已讀 好的 10:56 12:29 台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2:30 2025年6月10日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我們是金庫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美國最新AI智能數據系統協助你在平台獲取收益 彩金活動都是實名制自己去登記 當天操作、當天跟平台客服報名、當天提領 我們操作前不會先跟你收取任何費用 本公司幫客戶您操作完畢後 如因客戶您個人之問題無法從平台中提取款項 客戶您依然須支付平台上的總額30%技術費用 完成操作後的佣金 可以選擇面交或是匯款交付佣金即可 彩金活動: 本金:收益+彩金=獲利 3萬:11-15萬+60萬=7X萬 本次是操作3萬的活動 以上訊息看完若無其他問題,請打"沒問題" 我在幫您轉接給交易工程師操作 麻煩請你把帳號密碼打給工程師,謝謝
    4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13:12 英傑 由負責人員回覆訊息 台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 12:30 5G 70 = 12:38 已讀 上面寫60萬 核准的額度是60 萬 但是你只需 要30萬 12:39 我們就給你撥款 30 萬喔 12:40 三讀那可以變60嗎? 12:40 那可以變60嗎? 可以的喔 本來核准的額度就是 60萬喔 60萬分72期每期需要繳還 11328 12:40 12:41 這樣你會有壓力嗎 12:41 12:41 已講算了還是30好了 好的喔 12:41 好 你有空了賴我 12:42 + Aa 已讀 12:42 我先忙工作 已讀 老闆 謝謝你 12:42 已讀 12:42 好的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H 立約人: 甲方公司名稱:富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富達投資有限公司合約書 本合作合約書雙方就合作事宜達成合意,並同意條款如下: 甲方:富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條: 甲方茲依據本合約條款及規定與乙方約定於中華民國 年 共同合作配合投資方案。 第二條: 乙方負責提供資本共_ _萬元整,及於中華民國 年 月 _日完成入 資。 第三條: 甲方負責提供技術上一切事項,甲方保證與乙方配合期間若因甲方操作上有任何 疏失,甲方須無條件賠償乙方之損失。 第四條: 因甲、乙方依本合約共同合作,乙方同意從合作開發成果的銷售營收中支付30% 技術費用予甲方,操作完畢後如因乙方個人因素無法提取款項,乙方必須支付予 甲方平台上的總額30%技術費用。 第五條: 乙方無論於合作期間或合作終止後,均不得向任何人揭露或複製任何機密商業資 訊,若乙方違反本合約規定的任何保密義務,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約,並依法 請求損害賠償,乙方另同意無條件支付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50,000元予甲方。 第六條: 倘訂立契約之一方違約者,應給付新臺幣100.000元之懲罰性違約金。倘另外受有 損害,並應賠償。 本合約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上述條款,同意以語音形式發送,可視為本人簽章同意,具有法律效力。 ||| 負責人:段津華 統一編號:86519714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71號21樓
    8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FIRSTRADE投資有限公司 合約書 本合作合約書雙方就合作事宜達成合意,並同意條款如下 甲方: FIRSTRADE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 ) 第一條: 甲方 茲依據本合約條款及規定與 乙方 約定於中華民國 112年 04月 16日, 共同合作配合投資 方案 。 第二條: 甲方負責提供資本共壹萬元整, 及於 中華民國 112年 04月 16日完成入資。 第三條: 甲方負責提供技術上一切事項, 甲方 保證與 乙方 配合期間若因 甲方 操作上有任何 疏失,甲方須 無條件賠償 乙方 之損失 。 第四條: 甲、乙 方依本合約共同合作, 乙方 同意從合作開發成果的銷售營收中支付10%至30%技術費用 予 甲 方 操作完畢後 如因 乙方 個人因素 無法支付費用 提取款項, 乙方 必須無條件支付予 甲方 於平台操作代墊之技術費用 。 第五條: 乙方無論於合作期間或合作終止後,均不得向任何人揭露或複製任何機密商業資 訊 ,若 乙方 違反本合約規定的任何保密義務, 甲方 有權立即終止本合約,並依法 請求損害賠償, 乙方 另同意無條件支付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 50 ,000 元予甲方。 第六條: 倘訂立契約之一方違約者,應給倘訂立契約之一方違約者,應給付新臺幣 50 ,000 元之懲罰性違約金。倘另外受之懲罰性違約金。倘另外受有損害,並應賠償。有損害,並應賠償。 上述條款,同意以語音形式發送,可視為本人簽章同意,具有法律效力。 立約人: 甲方 公司名稱::FIRSTRADE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劉錦杭 地址:臺北市信義忠孝東路五段68號11樓 乙方姓名: 身份證字號: 地址: 電話: 中華民國 112年04 月 16日
    9 人回報1 則回應3 年前
  • 活晚霜7m 滿NT$3 $28,95 粲精華 律師函 王嘉駿 先生/小姐 300 新竹市北區金竹路 111 巷9號8樓 AFTEE5422 受文者:王嘉駿 副本受文者:力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旨:為催告台端於函到五日內出面清償積欠恩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任力河資產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之債務,請查照。 說明: 一、本件係受恩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恩沛科技)所委任之力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力河資 產公司)辦理,並依力河資產公司委託意旨代發此函,合先敘明。 二、茲據力河資產公司委稱: 『查王嘉駿君前與恩沛科技間存有消費代墊款之債權債務關係,今王嘉駿君累計至今,尚積欠本金 新臺幣(下同)6,049 元(未含利息及法務相關費用)整未為繳付(包含但不限於),嗣經力河資產公司 屢次催討,惟均未獲置理,其拒絕還款之意甚明。為此,爰請 貴大律師發函通知。請 台端於見 函後,速與力河資產公司法務專員聯絡或至恩沛科技官網(如下之 APP、Line 及臉書等)確認筆數 及全部金額並於函到五日內清償前述確認之款項,否則依法追訴,絕不寬貸,如有遲誤當依法強 台端負擔。為避 制執行扣押查封動、不動產、薪資,其相關法務費用(包括律師費等),概由 免造成不便,特此通知。敬請查照辦理,俾免訟累,幸勿自誤。」等語。 註1: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 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 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債務人請勿為規避債務而觸法。 註2:若債務人受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或有逃匿、隱匿財產等惡意欠款情事時,依強制執行法第 二十二條規定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拘提管收外。 三、若台端對恩沛科技並未有與消費代墊款相關之債務,則請忽略本信函內容。」等語。 四、前情係力河資產公司委稱事實,本所謹代發函意旨如上,如有任何問題 切勿詢問本所,一律請 與「力河資產公司」聯繫,資料如後,請查照。 LINE 力河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務承辦專員 陳專員 專線:02-55783241 02-55783242 為免來電時無人協助,煩請於週一至週五 09:00~18:00來電 1. 請掃描下方之QR CODE 並於Google Play 或 App Store 下載「AFTEE」APP,以便進行繳款。 2. 利用 LINE 詢問客服:在LINE搜尋ID「@2411vumz」,或是掃描下方QR CODE 並傳送訊息詢問。 3. 利用 Facebook 詢問客服:您可以在 Facebook 搜尋「AFTEE 先取貨後支付」,或是掃描下方QR CODE 並傳送訊息詢問。 APP 「AFTEE」 加入Line好友 聯繫我們 使用臉書 聯繫我們 林士雄律師
    2 人回報4 則回應3 年前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裁處書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207號31樓 受文者:一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王照宇)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0月15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字第1130123380012 受處分人:一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23023693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207號31樓 代表人或管理人姓名:王照宇 募 號:E763797 保存年限:1年 三、貴公司名下所有帳戶將在10日後開始檢查資金流向合法性。 注意事項: 一、受處分人如不服本處分,應於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依 訴願法第58條第1項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新北市板橋區縣 民大道二段7號18樓)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惟依訴願法第93條第一 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訴願之提起並不停止本處分之執行,受 處分人仍應繳納罰款。 二、受處分人如逾本處分所定繳款期不繳納罰鍰者,即依行政執行法 第4條第1項但書規定,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理行政執 行。 主旨:查貴公司最近涉嫌利用便利套取市場籌碼,擾亂市場風向和行 情,核查出現多次違規操作,已經對股市造成影響,現核處罰鍰新臺 幣5000萬整。 事實:貴公司最近和多家機構利用一九公司內部管道的便利,私下套 取市場籌碼,以當沖等其他方式操作來股價,已經嚴重影響到股市走 勢,現已將貴公司一九帳戶和下屬所有帳戶都暫時凍結接受審查。 繳款方式: 一、繳款期限:自本處分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繳納。 二、貴公司這次處罰新臺幣5000萬整,森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處罰 新臺幣2000萬整,貴公司名下所有帳戶需繳納20萬元保證金(三個 工作日自動退回)。 正本:一九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照宇) 副本:本會證券期貨局 主任委員 彭金隆 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4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
  • 6. 個人資料保護告知事項:您了解並同意,本公司及特約商為 分期付款買賣、融資性租賃及應收帳款受讓等相關業務或其他 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得蒐集、處理及利 用您的識別類與特徵類個人資料。本公司及特約商茲依據個人 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第八條規定,告知您下列事項: 1.蒐集目的:為辦理本公司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 定 之業務;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包括於核貸與授信業 務、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債權整貼現及收買業務、逾期帳款 的催收、聯繫及管理、徵信相關業務;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消 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及消費者保護;(含本公司及其母公司中租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其子(孫)公司及其業務委外機構等,於行銷或合 作目的之範圍內使用等)。 2.蒐集之個人資料類 個資法第二條之個人資料及個人資料檔案。 3.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期間: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法令或契約約定或執行業務所需之期 間。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對象:本公司或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含本公司之關係企業或關 係企業及其日後成立之子公司或關係企業)、勞工保險局、您的貸款銀 行及電信公司或其他徵信機構、本公司之共同或交互運用客戶之機 構、本公司合作推廣對象、同意擔保您清償分期價款之連帶保證人(如 有)、第三人、聯絡人或法定代理人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貸款112萬分120期,還款月繳10454 申請人: 業務代表: 柯建輝
    1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信用卡約定條款 修正條文對照表 修 正 條 條 文 行 第四條(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第一項 (略) 現 第四條(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 第一項 (略) 基於前項之特定目的範圍內,信用卡申請人或持卡人 基於前項之特定目的範圍內,信用卡申請人或持卡人 (含保證人)同意貴行得將信用卡申請人或持卡人(含 (含保證人)同意貴行得將信用卡申請人或持卡人(含 保證人)之個人資料及與貴行之往來資料(以下合稱個 保證人)之個人資料及與貴行之往來資料(以下合稱個 人資料)提供予持卡人往來之金融機構、受貴行委託 人資料)提供予持卡人往來之金融機構、受貴行委託 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貴行各分支機構及子公司(例 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貴行各分支機構及子公司(例 如:彰銀商業銀行有限公司、彰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 如:彰銀商業銀行有限公司、彰銀創業投資股份有限 公司等)、依法令規定利用之機構、其他與貴行業務 公司等)、依法令規定利用之機構、其他與貴行業務 相關之機構(例如:通匯行、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 相關之機構(例如:通匯行、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 中心、國家發展委會員、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 中心、國家發展委會員、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 心、台灣票據交換所、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心、台灣票據交換所、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信用 卡國際組織(例如:VISA、Mastercard、JCB、美國運 卡國際組織(例如:VISA、Mastercard、JCB、美國運 涌公司等)、與信用卡業務相關之投遞廠商、收單機 通公司等)、與信用卡業務相關之投遞廠商、收單機 暨特約商店、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內政部 地政機關等)、美國政府機關、國內外有權機關(例 地政機關等)、美國政府機關(例如:美國財政部、 文 正 條 文 行 條 文 美國司法部等)、國內外有權機關(例如:金融監理機 女:金融監理機關或稅務機關等)、法律上有利害關 關或稅務機關等)、法律上有利害關係之第三人及申係之第三人及申請人所同意之對象(例如:貴行共同 消或交互運用客戶資料之公司、與貴行合作推廣業 客戶資料之公司、與貴行合作推廣業務之公司等)。 「務之公司等)。 以下略 以下略 第五條(信用額度) 第五條(信用額度) 第一項 (略) 第一項 (略) 持卡人得要求貴行調高或降低信用額度,但不得以投 資境外投資交易平臺(包含但不限於eToro)之國外有 價證券等金融商品為由請求貴行調高信用額度;貴行 對於持卡人調降信用額度之要求,於貴行所規定各卡 別最低額度以上者,貴行不得拒絕。 持卡人得要求貴行調高或降低信用額度;貴行對於持 卡人調降信用額度之要求,於貴行所規定各卡別最低 額度以上者,貴行不得拒絕。 以下略 以下略 第十四條(繳款) 第十四條(繳款) 第一~二項 (略) 第一~二項:(略) 持卡人每期最低應繳金額為當期一般消費帳款及當期 持卡人每期最低應繳金額為當期一般消費帳款及當期 預借現金之10%加計前期未清償之消費帳款及預借現 預借現金之10%加計前期未清償之消費帳款及預借現 金之5%或另行約定前期未清償之消費帳款及預借現金 金之5%或另行約定前期未清償之消費帳款及預借現 之繳款比例(如低於新臺幣1,000元,以新臺幣1,000 金之繳款比例(如低於新臺幣1,000元,以新臺幣 元計),暨每期應付之分期本金及利息、超過信用額 1,000元計),暨每期應付之分期本金及利息、超 過 度之全部使用信用卡交易金額、累計以前各期逾期未 信用額度之全部使用信用卡交易金額、累計以前各期 付最低應繳款項之總和、循環信用利息、各項費用及 逾期未付最低應繳款項之總和、循環信用利息及各項 投資境外投資交易平臺(包含但不限於eToro)之國外費用。 有價證券等金融商品款項。 以下略 第十五條(循環信用利息及違約金) 第一~四項 (略) 循環信用利息計算說明: 以下略 第十五條(循環信用利息及違約金) 第一~四項 (略)
    2 人回報1 則回應4 年前
  • 東方包裝股份有限公司代工協議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統一編號:89675597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有關代工工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為保障乙方雙方的利益和權 雙方需共同遵守台灣動基準法,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包装以及加工手工材料,包装 種類和包裝要求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即可領取薪水 委方:東方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被委託方: 第一條協議: 手工 包裝薪水例如:(手工包裝 1000 元 1 件)甲方給乙方安排__件匙包裝材料,完成後 一共領__元乙方完成包装後通知甲方,甲方需當場支付薪水給乙方,甲方不能拖 次乙方的薪水,甲方如拖乙方薪水將賠償乙方三倍薪水) 第二條協議: 因甲方頻繁出現部分代工人員拿走材料消失不見,完成不回貸給甲方導致甲方虧 損材料費用為確保材料安全,乙方首次接案需提供提款卡給甲方登記並且訂購材 料,材料费甲方全額承擔,甲方收到乙方的提款卡需要在訂購材料完成後三日內交 還給乙方,僅首次接案需要 第三條協議: 甲方不可將乙方的帳戶用於一切違法用途,並且保證只能用於幫乙方會名採購 手工材料和使用和申請補助用到,不可外洩乙方的個人資料,乙方也不需要提供任 何费用,如果甲方有違法使用乙方的帳戶,甲方需賠償乙方 100 萬元(壹佰萬元) 並且承擔任何的法律責任和乙方的所有損失 本協議雙方書面確認自簽署之日起生效,甲乙方如有一方故意違約,除追究責任 外,另一方需承擔法律責任和所有的支付费用,並 10 萬元,本合約一式兩 且賠償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句: 甲方東方包裝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奪]章 乙方: 身分證字號: 淞瑋 中華民國 113 年__月__日 材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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