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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2 年前
2019年 星達電廠被檢驗出來有放流水的膨超標
為了要處理火力發電廠所排放出來廢水
在2020年的時候 他曾經招標了一個案子
從那個廠商得標了以後
接下來廢水驗收的紀錄全部都不合格
我先給大家看比較近的
這是2023年8月25號不合格
10月13號不合格
2024年1月30號不合格
這個是台電的星達電廠
他既有的FD級廢水處理操作
最終會議的會議資料
清楚的呈現出來
到現在從來沒有合格過
我們目前放流水膨的濃度必須要小於5ppm
但是在2022年4月13號
他的放流水膨的ppm高達了101
因此台電公司請這家得標廠商
叫做宏超 盡快的修復
到目前為止屢屢驗收不合格
結果台電不是一約解約
而是在星達電廠內
還透過不應該排放廢水的地方
來偷偷的排放廢水
更離譜的事情
由於他沒有辦法履行契約上面的要求
他本來所應該要給付高達4000多萬的違約金
竟然跑到工程會裡面去喬違約金減為700多萬
不要誤以為這個違約的廠商就付了700多萬
一加一減到目前為止
台電半毛錢的違約金都沒有拿到
台電不斷的在虧水
結果依法應該要主張的權利卻不主張
台電說是用他們既有的廢水處理系統處理
如果台電既有的廢水處理系統可以處理
那當初花7億搞這個標案是把納稅人當盤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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