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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19 天前
現在各地的交通局,重新規劃,15
公分白線為「路面邊線」:
禁止快慢車通行(含腳踏車),僅供
行人行走或車輛停靠。
依處罰條例第 45條1項12款:任
意駛出邊線,罰600-1,800元。
最簡單的三句話:
白線是邊界: 15公分的白線外側是
「路肩」,不是車道。
誰都不能跑:不論汽車、機車或腳
踏車,「行駛」在白線外就是違規
例外才准進:只有「要停車、剛起
步、要轉彎、避災禍」,這四種情況
才能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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