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86條修正
對末滿歲書施虐致死者處死刑
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條
台灣民眾黨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
表決型態 倒數 00:00
記名
計時
出席: 105
贊成: 60 反對:45
棄權:0
001
002
003
004 郭昱晴
005 林月琴
006 陳培瑜
007 柯建銘
008 吳思瑤
009 傅崐萁
010 王鴻薇
011 羅智強
012
013
014 謝龍介
015 涂權吉
016 馬文君
017 林憶君
018 麥玉珍
019 劉書彬
020 林國成
021 陳昭姿
022 黃國昌
023 黃珊珊
024 張啓楷
025 伍麗華
026 李柏毅
027 范雲
028 林楚茵
029 王義川
030 高金素梅
031 林思銘
032 邱若華
033 鄭天財
034 鄭正鈐
035 韓國瑜
036 謝衣鳳
037
038 邱志偉
039 黃秀芳
040 何欣純
041 張雅琳
042 林俊憲
043 李坤城
044
045 陳秀寶
046
徐富癸
047 王世堅
048 羅美玲
049 蔡易餘
050 莊瑞雄
051
052
張嘉郡
053 洪孟楷
054 林祥
055 呂玉玲
056 陳雪生
057 黃建賓
058 黃健豪
059 郭國文
060 陳俊宇
吳沛憶
062 賴瑞隆
063
陳素月
07-48-114 12:29:30
民進黨全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