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特偵組,不會有國民黨林益世、葉世文貪瀆案的偵破,沒有特偵組,也不會有阿扁海角七億的被發現。特偵組是民脂民膏的守護神,是貪官污吏的剋星。只是小英一上任總統不到五個月就廢了特偵組,從此即開始了大撈特撈,撈到台灣都要乾了,還準備再撈最後的四年,才會將一個光溜溜的空殼丟給你。就像老蔣搬走大陸750萬頓的黃金一樣。只是老蔣搬金到台灣,還有個中華民國在,而他們搬出去的所謂(台灣國),可連一個影子也沒有。就像海角七億一樣,全都進到私人的口袋裡。花媽在高雄除負債3300億外還弊案一堆。昨花媽說指控的人要有證據,卻不敢說沒有特偵組的調查,證據怎有可能自動跑出來?但僅從以下徵兆,難道還不夠起動調查?
1、花媽的機要祕書趙家寶,專幫市府收各家廠商的回扣,不小心被抓到判刑十一年定讞,躲藏於花媽官邸附近六年,直到換了市長才抓到。難道不應調查?
2、花媽將別人捐給氣爆家屬46億的善款,僅律師費花媽就報支了6000萬,訴訟費報支上億,真正錢到受害者手上的寥寥可數,難道不應調查?
3、高雄四五百筆國有土地在花媽手上被賤賣,短短幾年負債3300億。難道不應調查?
4、義大上百億土地開發案的弊端,到現在仍擱置不查不辦。難道不應調查?
5、慶富案對只有三五億資金的包商,花媽竟准銀行超貸數百億給慶富,慶富一拿到錢就宣佈倒了跑了。難道不應調查?
6、陳幸妤在那麼多媒體面前說:【陳菊,你拿了我爸多少錢?你敢說出來嗎?】難道不應調查?
7、兆豐案45億沒了,卻被列為國家機密不准調查。還有台杉案、獵雷艦案,都是幾百億的大案、以及總統專機私菸案,陳明文高鐵撿到300萬案等,以上只是無數貪瀆列舉之大端,只要特偵組恢複一調查,什麼證據就都出來了。那些發動(罷韓)的人,是有 「高位」可享,有「巨利」可貪,而你我可是啥都沒有的(棋子)。若你不想讓這些貪贓現形、不想讓真相揭露、不想讓政治清明、讓國強民富、不想讓公義申張、讓枉法者受應有的制裁,就繼續吃你(愛台灣)、(護主權)好偉大亢奮的芒果乾,變成像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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