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台灣遊客請注意:
2025年6月1號起台灣海關如
發現您攜帶仿冒的名牌:沒收罰
款美金$500
並必須處以貨價3倍以上罰款
Today is my day
【Q搜尋圖片商品
▲ 關務署針對《海關緝私條例》進行修訂,旅客若
是購買假名牌包包、手錶、3C產品等仿冒品,將被
沒收並處以最高1.5萬元罰鍰。(示意圖/CTWANT
資料照)
查獲433件進口侵害智慧財產權案件,涉
及27.1萬件仿冒品,旅客違規攜入案件有
12件。對此,財政部關務署將針對《海關
緝私條例》進行修訂,取消私運仿冒品的
「小額免罰」機制,未來若是私運仿冒
品,不論金額一律開罰,新制將於今年6
月正式上路。
根據現行的《海關緝私條例》規定,民眾
出國購買名牌包、手錶、3C商品等仿冒
品時,未申報且價值未超過新台幣5000
元,通常只是遭海關沒收,不會被處以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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