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假的
文章
回應
FB 編輯求助區
專案介紹
Login
訊息原文
1 人回報
・1 則回應
・9 個月前
現有回應
Lopi
標記此篇為:
⚠️️ 不在查證範圍
理由
訊息與謠言查證無關。
- 故意公布他人個資於網路上的行為,已違反對個人資料的利用規範,並足以對他人產生損害時,根據個資保護法法第41條第1項規定,行為人將面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 遭到公開個資的被害人,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第2項規定,可以
閱讀更多
增加新回應
撰寫回應
無相關回應
搜尋
搜尋相關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