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災害損失列舉申報流程剛剛地震家中建築物如有損害1.請一定要拍照2.「打電話給國稅局」是否來戡驗3.如果不用的話就拍照送進國稅局拿備查函4.進行修繕,相關收據發票都要留存(要跟對方說要報災害損失)5明年報稅時列舉災害損失
災害損失減免專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https://www.ntbna.gov.tw/multiplehtml/9188c0e8c00648b08b9f624da012ff74#gsc.tab=0資通安全政策 | 隱私權聲明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總局地址:(330221)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 位置圖 總局電話:(03)339-6789;傳真號碼:(03)339-6701 ;Facebook粉絲專頁 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聯絡資訊與服務時間(點擊查詢) 國地稅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稅務問題,限辦公時間提供服務) ;手機請撥市話號碼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