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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上路!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請勿在下列地點上下車:
1.交叉路口
2.公車招呼站十公尺內
3.併排臨停
記一點
超過最高限速40公里,罰
款36000元、違規記3點、
吊扣車牌半年 無車可用!
開放路肩行駛之速限為60公
里,若開100公里則為危險
駕駛,罰則如上,扣牌半年
不停讓行人罰6000元、違
規記3點、道安講習三小時
美麗華交通關心您,祝行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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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n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據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顯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一項第二條「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四十公里,吊扣該汽車牌照六個月」。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鼎泰表示,道路速限是駕駛人應遵守的行車規定,不應心存僥倖而有嚴重超速行為,才能維護自身及用路人安全,以免傷荷包,還會

    出處

    https://tw.news.yahoo.com/網傳-超速40公里扣牌半年-6-1-起開罰-001140251.html

    https://traffic2.tyhp.gov.tw/index-15-0-354#gsc.tab=0
    1 年前
    315(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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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 很重要! 新法上路!很重要! 很重要! 請勿在下列地點上下車: 1.交叉路口 2.公車招呼站 十公尺內 3.併排臨停一 超過最高限速40公里,罰 款36000元、違規記3點、 吊扣車牌半年 無車可用! 開放路肩行駛之速限為60公 里,若開100公里則為危險 駕駛,罰則如上,扣牌半年 不停讓行人罰6000元、違 規記3點、道安講習三小時 美麗華交通關心您,祝行車平安 記一點
    13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A 很重要! 新法上路!很重要! 很重要! 請勿在下列地點上下車: 1.交叉路口- 2.公車招呼站 十公尺內 3.併排臨停一 五 記一點 超過最高限速40公里,罰 款36000元、違規記3點、 吊扣車牌半年 無車可用! 開放路肩行駛之速限為60公 里,若開100公里則為危險 駕駛,罰則如上,扣牌半年 不停讓行人罰6000元、違 規記3點、道安講習三小時
    2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x 很重要 新法上路!很重要! 很重要! ●請勿在下列地點上下車: 1.交叉路口 2.公車招呼站 記一點 十公尺內 3.併排臨停 超過最高限速40公里,罰 款36000元、違規記3點、 吊扣車牌半年 無車可用! ●開放路肩行駛之速限為60公 里,若開100公里則為危險 駕駛,罰則如上,扣牌半年 威德洛馬不停讓行人罰6000元、違 規記點、道安講習三小時 發送訊息給威德汽車代檢廠 ● 邦寶差霜真交通關心您,祝行車平宠次分享 凸讚 留言 分享
    3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
  • 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小心駕照被吊扣 1. 以前所有車輛,逕行舉發(拍照)之違規,只要繳納完畢,就結案了, 以後不只現場警察開的紅單會記點了;112//06/30 交通新制規定, 所有車輛(不只計程車,包括自用車),交通違規案件(含逕行舉發) 均需歸責實際駕駛人,將導致駕照吊扣,嚴重還會吊銷駕照 所有車輛不歸責實際駕駛人,記「該汽車」違規1次, 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2. 現在只要是掛在交通公司名下之車輛,不管是租車或靠行, 請勿先線上繳納紅單,請先詢問車行,再做處理 3. 車主名下若自用車輛,請勿借他人行駛,若未指定實際駕駛人, 該車輛一年內,違規超過3次,吊扣汽車牌照2個月 自用車及計程車違規紅單,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 一年內 12 點,吊扣駕照2個月 4. 有開公車、遊覽車、砂石車、貨車為職業的人,請注意 只要是汽車駕照違規紅單為合併列計點數,均為合併列計為 一年內 12 點,吊扣駕照2個月 5. 自 112 年 6 月 30 日起汽車駕駛人於 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十二點者,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 二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二次,再經記違規點數者,吊銷其駕駛執照。 6. 記點以駕照,於監理加值網紀錄,前一點,記點日為起算日一年, 不是以 112/06//30 為準,如果 111/10/18 有記點,由 111/10/18 開始算一年 7.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違規點數達6點,得自費申請參加道路安全講習。 完全講習後,扣抵點數2點,一年以一次為限 8.行經行人穿越道,若致使行人受傷**吊扣**駕照一年, 未禮讓行人-罰6000,還需上道安講習3小時 9.嚴重超速修正為最高時速40公里,會記點3點,省道及快速道路區間測速 嚴重超速 40 公里因而肇事者,**吊銷**駕照 已經修法為危險駕駛,會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 10. 超速-記1點●高速公路、快速道路超速或低於速限-記1點 行駛中使用手機記1點、●併排停車-記1點 在車站、學校、市場、消防栓之前停車記1點 交叉口路、公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記1點 臨時停車、停車,駕駛人或乘客不依規定開車門因而肇事記1點
    2 人回報1 則回應1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