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R.O.C. (Taiwan)
金管會個人金流查詢公函
申請人: 姜(先生/女士)目前正在處理一筆資金:2423811
元整(贰佰肆拾贰萬叁仟捌佰壹拾壹元整)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120616197號】
提領返款,現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審核,進行辦理放款時由
於金融卡帳戶填寫錯誤導致銀行多次放款失敗,已觸發《洗錢防制
法》需要本人繳 15%-30%保證金,證明無洗錢犯罪和本人作業,以
便銀行安全放款防止洗錢。
之後 24 小時內予以審核通過放款。
注:此部分為:363571 元(參拾陸萬參仟伍佰柒拾壹元整)
限 48 小時內繳納
抄送: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
黄天牧
中華民國 112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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