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COINEXECO用戶您好 !
中央銀行及金管會於102年12月30日共同發布,聲明比特幣並非中央銀行所發行的法定貨幣,在我國境內不具法償效力,並將虛擬通貨定性為「數位虛擬商品」。此外,按107年11月7日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第5條第2項規定,辦理融資性租賃、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適用本法關於金融機構之規定,因此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之事業,均應比照金融機構之規定所得淨資產15%来繳交個人綜合所得稅。完成辦理個人所得稅交款,銀行將視為資產款項收入為合法所得,故此銀行帳戶不會出現風控凍結入帳大額異常現象。目前您的所得總淨資產金額為149102 USDT(已扣除兌換的本金),繳交15%個人所得稅金額為22365 USDT,折算(693324 台幣),請問您是否需要辦理?
2 人回報・1 則回應・2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