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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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傳極重要訊息
依照通知書函之
本條例修正施行後新增個人權益注意事項內容~~~
18%優存隨所得替代率逐年(10年)遞減外,每年都要登錄辦理續存,否則視同放棄權益(今天台銀服務人員告知小弟的訊息),未辦理者請速持印章、存摺、身分證及軍人退撫制度權益通知函 至台灣銀行續辦,以維權益。
注意~~~
1.存摺ㄧ定要有登錄續存才算數⋯⋯
2.以後每年六月都要重複這個到台灣銀行辦續存優惠存款手續的健身運動。

蔡政府的政策目的,就是看你還在不在啦⋯⋯

下兩圖照 請參考。。

現有回應

  • 重新來升等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依現行優惠存款規定,退休人員可以向台灣銀行申請在契約到期時自動續存。台銀部分分行對於未辦理自動續存的存戶,在存摺上加蓋「到期不續存」章,用以提醒存戶在到期時銀行不會自動續存,必須由退休人員親自臨櫃辦理或用其他方式辦理續存。

    出處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935885
    網傳「到期不續存」章代表放棄優存 銓敘部澄清
    6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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