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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臺灣將發生規模7.7地震? 氣象局回應了 | 華視新聞 | LINE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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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根據氣象局回應,目前仍無成熟預測地震的技術,類似的文章報導如下:https://udn.com/news/story/7266/5664218、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633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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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的標題與內容不同,是錯誤的標題訊息。

    地震預測雖非短期內可以達成氣象局亦積極進行數種相關之地球物理觀測作業,包括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及地殼形變、電離層電子濃度、地磁變化、地震波速度與地震活動度等,並與學研界合作進行地震前兆研究。
    氣象局強調,礙於科學界現階段對於地震預測技

    出處

    地震災害與預報
    https://scweb.cwb.gov.tw/zh-TW/Guidance/FAQ/3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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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年11月11日南投竹山地震活動序列說明 氣象局於今(11/11)晚上8點22分53.6秒於南投縣竹山偵測到一起深度17.2公里、規模5.1的顯著有感地震(106051號地震),各地震度方面:雲林縣草嶺5級、雲林縣斗六市與彰化縣彰化市4級,南投縣南投市、嘉義市與澎湖縣馬公市3級,高雄、臺中、臺東、花蓮、臺南、苗栗、宜蘭與新竹2級,其餘地區也有1級震度。就既有資料來看,106051號地震為主震。 1. 前震活動:自11/10至11/11主震發生前已有12起有感前震(包括106049與106050號地震)。 2. 餘震活動:自11/11晚上8點22分53.6秒106051號地震發生後,截至9點30分為止,累計已有7起有感地震(包括106052號地震)。 3. 主震成因:由震源機制解來看,主要為走向滑移型態,略帶有正斷層成分,深度17.2km已經屬於下部地殼的範圍,初步判斷與周圍斷層(西邊九芎坑斷層與梅山斷層、北邊車籠埔斷層、西南邊大尖山斷層等)之關係有待後續分析研究。 4. 近期地震活動:以該地區過去的地震序列經驗判斷,未來一至兩個星期仍有相當可能發生規模4左右的餘震,以持續釋放蓄積應力。中央氣象局將會密切注意該地區之最新地震活動,並及時透過媒體及網路對外發佈地震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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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市, 地震 預測 規模 對照表 0-2.9 王明仁說地震 Q 彰化 雲林 台南市 高雄 高雄市 新 台中 南投臺灣 6X 台東 花蓮縣 預測期間:2020.08.09~12 2020.08.09~12包括大陸及東亞各國在內,將有一波總規模7.8能量通過,除了現在已經 噴發中的幾座火山外,預期還將興起一波地震、火山噴發及雷雨劇烈天氣,臺灣也在 上述警戒範圍。 多良間村 發文的此時,全台各地、尤其中南部的地殼都已出現累積應力急遽增強現象,這波能量 走勢像極了當年的「921」,而且能量比921更強也更集中。若情況持續惡化則不能排除 引發規模6以上地震的可能、而且這波能量引發最大地震的最可能時間則是8/10 18:00~ 8/12 06:00 預防勝於救災,雖不希望引起恐慌,但仍應以「料敵從寬、禦敵從嚴」的態度做好防備。 不想在父親節擾亂節興,也希望更謹慎監測盡量避免無謂恐慌,所以現在才正式發佈 預測文。請備妥地震包、禦寒衣物及應變糧食。 希望我這次的預測是錯的!祝福大家,南無阿彌陀佛。 製圖時間 00:27:58 2020.08.09 在氣象局尚無能力預測地震之前,民眾只能依法自力救濟以期減少生命財產損失。以下是依100年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及氣象局108年5月13日來函要求發表以下聲明: 《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22條規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 保障。 第24條規定,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氣象法》第2條(名詞定義),氣象局之法定職責(氣象業務)即為從事氣象、地震、海象等現象之觀測、資料蒐集與研判結果之發布。 第17條規定,全國氣象、地震或海象等現象之預報或警報,由中央氣象 局統一發布。 氣象局依法必需負起預測地震的法定責任,更不可在沒有任何法律及科學憑據下公然謊稱『地震科學上是採觀測,而非預測。」企圖卸責。 以上言論僅提供學術討論之用,氣象預報應以氣象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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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轉警署勤指群組po文1則:聯合新聞網-台東09:03規模4.6地震 最大震度台東5級 https://www.udn.com/news/story/7266/3171935?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中央氣象局發布地震報告,今天上午9時3分,在台東縣近海(台東縣政府東北方13.1公里處),發生芮氏規模4.6地震,地震深度7.4公里。 各地最大震度:台東5級、屏東1級、台南1級、高雄1級。 (臺東警回報:初步清查各駐地尚無災損及人員受傷情形)。請臺東警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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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州市 預測 規模 對照表 14-49 0-2.9 王明仁說地震 Q 彰化 雲林 嘉義 市 台南 新 台中 南投臺灣 花蓮縣 台灣 7.4 (6.8) 屏東 預測期間:2021.10.29~11/01 10/29~11/01,將有一波總規模7.4的強能量通過南台灣,極可能引發最大 規模6.8的連續致災地震,高雄屏東台南為主要警戒區、嘉義南投台東也可能 受到災害波及。 預期最大地震的最可能發生時段為10/29~10/30,但必須再次特別強調: 1.)因為南高屏地區的場勘行程受到干擾、以致到現在都還沒全部完成,目前 暫時只能以擴大警戒時段因應,並盡可能以新舊資料混合參考,勉強算出 連我自己都不滿意的預測。不得已、也只能請牛友們諒解了! 2.)這次能量綿延且強烈,屬於「連續地震」型態,10/29~11/01整段警戒期間 都需嚴加防備。 天助自助者、福地福人居。牛舍尊重所有信仰,也期盼牛友們與我一同恭誦 《妙法蓮華經觀世音菩薩普門品》,真如觀想 觀世音菩薩 具足智慧、慈悲、勇猛 的聞聲救苦功德,真心懺悔、以祈解脫纍劫的無明苦腦惡業。 南無阿彌陀佛! 製圖時間 02:3 1:38 2021.10.28 在氣象局尚無能力預測地震之前,民眾只能依法自力救濟以期減少生命財產損失。以下是依100年立法院第7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決議,及氣象局108年5月13日來函要求發表以下聲明: 《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22條規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 保障。 第24條規定,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氣象法》第2條(名詞定義),氣象局之法定職責(氣象業務)即為從事氣象、地震、海象等現象之觀測、資料蒐集與研判結果之發布。 第17條規定,全國氣象、地震或海象等現象之預報或警報,由中央氣象 局統一發布。 氣象局依法必需負起預測地震的法定責任,更不可在沒有任何法律及科學憑據下公然謊稱『地震科學上是採觀測,而非預測。」企圖卸責。 以上言論僅提供學術討論之用,氣象預報應以氣象局為準。
    3 人回報1 則回應5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