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整起事件中,17名警消受傷。當時剛剛畢業沒多久、英俊瀟灑的消防分隊長孟懷祖,烈火焚身,經過無數次的植皮手術,到四十多歲才結婚;而只是依法去現場送達拘票的派出所主管張奇文,當年因為這個任務造成肺部永久性傷害,健康大受影響,現在還被加工製造成「帶著噴槍」去破門的殺人犯。
當事人都還在,現場也有記者目擊。
但是居然在高舉「轉型正義」大旗的名嘴政客,都可以昧於事實,玷污正義;甚至當年被警消從火場救出的當事人,還可以大言不慚的高談傷口灑鹽,二度傷害。
張奇文至今仍被霸凌,他成為第一個無法升警監的中正一分局長,這個幾乎要賣掉性命的職務,卻被綠營假鄭南榕案追殺;莫懷祖,雖然多次植皮整形,火吻的傷痕依然鮮明。
誰還警察公道?鄭南榕如果真的顯靈,應該會踹他的同黨們一腳吧,他們不但玷污了正義,也以不實謠言扭曲事件的經過,這是哪門子的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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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暐瀚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656827837738660&id=457915217629934張奇文的噴槍 前天暐瀚寫了一篇有關「鄭南榕事件」的文章,文中提到當年參與行動的「王郡」、「侯友宜」跟「張奇文」。 王郡是指揮官(中山分局長)、侯友宜是帶隊官(刑事組長),另外還有一位張奇文,是民權二派出所的主管。 當時張奇文拿著拘票,帶著員警陳新貴、刑警鄭茂成以及里長王彭,先在一樓按對講機,隨後搭電梯到三樓的時代雜誌社,再按電鈴。 電鈴按了,但沒有回應,張奇文拿出拘票,開始宣讀,不料當他第二次大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