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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這不可怕,可怕的是報廢車輛(大牌已經繳回),沒有回收放著佔車位還會被追討牌照稅燃料使用費,環保署請人在各地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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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uienwt標記此篇為:💬 含有個人意見

    理由

     臺北市區監理所籲請民眾,如有「暫時沒有使用」之車輛者,可向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繳銷,以停徵燃料使用費及牌照稅,節省荷包支出;若是已不堪使用,建議將車牌繳回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另該所特別提醒,已辦停駛或繳銷之車輛,應停放妥當,勿占用公用道路或停車格,而已辦報廢之車輛則應交由合法環

    不同意見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1906121101476
    6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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