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R.O.C. (Taiwan)
金管會個人所得稅公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110217197號】
納稅義務人:
目前正在處理一筆
113,000元的提領返款,現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備
審核,
進行辦理放款前需要本人繳納獲利30%個人所得稅,繳納
稅務後當日之內予以審核通過放款。
註:此稅收部分(33,900元) 限48小時內繳納
抄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主任委員
黄天牧
中華民國112 年 03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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