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詐騙手法」*又來了!前次-*已有 反應 *貴店的°我 *點入後-*行動電話 當月的費用-*隨即 多出約$600元的(!)(!)(!)***假借(7-11)招牌名號***誤 信任之-就被 詐騙了(!)(!)(!)***「店長」必須 維護(店譽)並且 保障 *數十年來的「客戶」之金錢開支之安全必要的也°***店長 必須馬上 反應 貴公司(*法務人員)徹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