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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愛搭Uber的人請注意!
Uber目前在台灣是以「租車僱駕」的型式遊走法律邊緣模糊地帶營運。

也就是說,叫車的人屬於雇主;像影片中的事故,乘客必須以雇主身份負連帶責任賠償。

營業車的保險費很貴,幾乎每一台都是保最低的(不夠賠)

愛搭Uber的人請注意!
發生事故,你有連帶責任必須賠償! https://youtu.be/

高速公路未保持車距 罰款3,000元 (2018/08/01) 已經過確認是ETC門沒錯,高公局已經用這個在抓車距違規,通過ETC門,請保持車距,也盡量不要變換車道,荷包會大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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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TSC1980使用 Effie Fang 的回應標記此篇為:❌ 含有不實訊息

    理由

    乘客搭乘Uber如果發生事故,是不用負連帶責任的,因為目前Uber營運的模式是,Uber司機須先有合作車行並辦理相關保險,還要將車輛過戶給車行成為營業用汽車,才能成為Uber司機,所以Uber司機的雇主其實是車行才對。
    只要不是觸及乘客與司機共同侵權行為的狀況(乘客要求司機開快車禍

    出處

    謠言破解網站蘭姆酒吐司
    超多人來問! 搭Uber發生事故乘客須負連帶責任 ?真的假的?
    http://bit.ly/2LYKSPy
    6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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