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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
← 保密協議 _f6f0262a-07f6-4
保密協議
本人:(姓名)身分證
住址
$583
我瞭解有關保密法規制度,知悉應當承擔的保密義務責任,如違
反協議內容自願承擔一切後果,特此承諾書。
我於___年____月_ 日至 年
月 日被
方式
被詐騙共計
台幣(USDT)
現委託 SR 團隊進行資金追回,
本人作出以下承諾:
在協議簽署後不得向任何人透漏追回事宜
承諾維護機密信息的保密性,並且不得將機密信息用於於本協議無關
的任何目的
本協議自本人簽署之日後生效,直到資金全部拿回。
如有違約,本人願承擔一切後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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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四條:保密條款 1.雙方承諾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獲悉的商業及個人信息予以保密。非 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若一方因洩密行為導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違約條款 1. 若甲方涉及違法行為,甲方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 若乙方帳戶於辦理期間有任何問題,甲方須一次性賠償乙方新台幣500 萬元。 3. 甲方不得私自動用乙方帳戶内资金,如違約須支付帳戶資金的十倍賠償,並承擔法 律責任。 4. 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合約,支付違約金新台幣100 萬元。 第六條:稅費承擔 1.代辦期間所產生的稅務、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2.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一方可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代辦事項完成或協議提前解除為止。 2.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鴻祐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美華 統編:80740695 公司地址:高雄市鳥松區大華村和盛東街13號3樓 簽署人(簽名蓋章): 乙方: 身份證字號/統一編號: 聯絡方式: 地址: 簽署人(簽名/蓋章): 陳美華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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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4 < 海圖國際有限公司2 2026.06.02 13:56 0.42 552 KB/s LTE al ☐☐☐ 第四條:保密條款 圖 1. 雙方承諾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獲悉的商業及個人信息予以保密。非經 對方害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若一方因洩密行為導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違約條款 1. 若甲方涉及違法行為,甲方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 若乙方帳戶於辦理期間有任何問題,甲方须一次性陪償乙方新台幣500萬元。 3. 甲方不得私自動用乙方帳戶内資金,如違約須支付帳戶資金的十倍賠償,並承擔法律 責任。 4.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合約,支付違約金新台幣100萬元。 第六條:稅費承擔 1.代辦期間所產生的稅務、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2.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一方可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代辦事項完成或協議提前解除為止。 2.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海圖國際有限公司 國 法定代表人:蔡莉莉 統編:53737182 公司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286之5號1樓 簽署人(簽名蓋章): 蔡莉莉 乙方: 身份證字號/統一編號: 聯絡方式: 地址: 簽署人(簽名蓋章):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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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 4G 97 Safari 鴻祐國際有限公司新加坡合約.pdf v 完成 「自動填寫」可協助填寫此 自動填寫表單 ㄨ 表單。 第四條:保密條款 1.雙方承諾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獲悉的商業及個人信息予以保密。非 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 若一方因洩密行為導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違約條款 1. 若甲方涉及違法行為,甲方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2. 若乙方帳戶於辦理期間有任何問題,甲方須一次性陪償乙方新台幣500萬元。 3. 甲方不得私自動用乙方帳戶内资金,如違約須支付帳戶資金的十倍賠償,並承擔法 律責任。 4. 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合約,支付違約金新台幣100萬元。 第六條:稅費承擔 1. 代辦期間所產生的稅務、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爭議解決 1. 本協議適用中華民國法律。 2. 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一方可向地方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代辦事項完成或協議提前解除為止。 2.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鴻祐國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美華 統編:80740695 公司地址:高雄市鳥松區大華村和盛東街13號3樓 陳美華 簽署人(簽名蓋章): 乙方: 身份證字號/統一編號: 聯絡方式: 地址: 簽署人(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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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標的物: 甲方所知乙方以書面提供及口頭告知之一切營業秘密,包含但不限於生產、銷售、人事、研發及財務與稅務範圍。 甲方同意針對上述之「標的」所訂立之保密協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方知悉不得藉業務上獲知之秘密,對乙方或任何第三者有任何不良之企圖。 第二條 協定涉及保密的資訊和資料包括: 甲方責任: 甲方同意因參與本專案而知悉或持有乙方之商業機密及其他機密資訊,負有保密義務及責任。 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洩漏、公開或轉讓予其他第三人,亦不得為自己或其他人之利益,在雙方未正式簽立合作契約時逕自使用該標的。 甲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檔和資料,並對有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以確保本協議的履行。 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乙方發現有關保密資訊被洩露,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乙方責任: 乙方在以書面形式(包括:郵件、傳真、磁片、光碟)向甲方提供標的資料時,得進行登記或備案。 對不需要保密或者已經公開的資訊和資料,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三條 甲方違反本契約之約定者,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契約,若乙方因此受有損害時,並得向甲方請求損害賠償合約價款最高五倍之懲罰性賠款。甲方員工之違約行為,亦視為甲方之違約。 第四條 如在專案執行過程中,甲方提前退出本專案,或專案完成後,即使甲乙双方的委任關係已告終止,保密的責任仍應繼續。 第五條 本合約如需涉訟,雙方同意以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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