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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回報5 個月前
新的詐騙手法,請大家注意:車子旁邊地上,會放一條,很亮的項鍊,您只要撿起來,就會被告侵占,請勿撿地上的物品。
前天我太太,下午4點半,在住家旁邊停車,要開車時,發現地上,有一條很亮的項鍊,她好奇拿起來看,想説如果是,金項鍊她要,拿去派出所報案,她拿起來,很輕認為是,一般項鍊,就再放在地上,昨天就接到,派出所,警員來電,説她撿到項鍊,要她到派出所,做筆錄,我太太,跟警員説,她沒有拿,為什麼要她,去作筆錄,警員説,失主報案説,他調監視錄影,看到我太太,開車門拿走,地上項鍊,車子開走後,那一條項鍊,就不見了。
我跟我太太,再討論這件事時,剛好我女婿説,昨天下午,5點40分,也停在同一地方,發現那一條,很亮的項鍊,還在地上,他沒有撿,我聽了就認定為,是詐騙手法,再打電話,給朋友,偵查組隊長,告知這件事,要他幫忙調查,我跟隊長説,不能聽失主報案,就要請,我太太去做筆錄,要失主拿,監視錄影,那一時段,的全部影像,來判斷是否,有撿項鍊。
偵查隊長了解後,就來電説,失主説已經,找到項鍊了,真是鬼扯,您只要去做筆錄,就是被告,以後事就麻煩了。
這件事就是,新的詐騙手法,您只要撿項鍊,您就會被告侵占,您再拿出,那一條,項鍊出來,失主就會説,我的是金項鍊,那一條不是他的項鍊,您就完蛋了,賠錢了事,還一條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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