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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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國立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 廣告
10月31日起
較高風險駕駛人
按違規程度分級換發短期駕照
駕照吊銷重新考領 駕照吊扣1年以上 駕照吊扣未達1年
核發2年駕照
換發3年駕照
換發6年駕照
6年觀察期內無再受處分
才可換發一般駕照!
並且皆要
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結清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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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由

    訊息正確,根據交通部公路局新聞稿,自113年10月31日起,針對違規情節較嚴重而受有駕照吊銷禁考處分6年以上、受吊銷禁考處分未達6年、受吊扣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之駕駛人,應參加道安講習及結清違規罰鍰後,方能重新考照或換照

    出處

    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新制,113年10月31日上路
    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2410070945525
    2 年前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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