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國立交通部路政及道安司 廣告10月31日起較高風險駕駛人按違規程度分級換發短期駕照駕照吊銷重新考領 駕照吊扣1年以上 駕照吊扣未達1年核發2年駕照換發3年駕照換發6年駕照6年觀察期內無再受處分才可換發一般駕照!並且皆要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結清罰鍰
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新制,113年10月31日上路 | 交通新聞 | 交通安全入口網https://168.motc.gov.tw/theme/news/post/2410070945525自102年7月1日起,除職業駕駛人、外國人及年滿75歲高齡駕駛人…等須定期換照外,其餘駕駛人免再定期換發駕照。但自113年10月31日起,針對違規情節較嚴重而受有駕照吊銷禁考處分6年以上、受吊銷禁考處分未達6年、受吊扣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之駕駛人,應參加道安講習及結清違規罰鍰後,方能重新考照或換照。在禁考期滿重新考照或吊扣期滿換發駕照後,將分別核發或換發1、2、3或6年之短期駕照,並在6年觀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