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1 則回應6 年前
(megaphone)(megaphone)(megaphone)
民眾訊息如下:
「如果案家領有早療補助費用,交通費也算,如果使用長照服務-復能,被社會局勾稽到是需要繳回早療補助費用,但是長照是可以使用,長照不會拒絕服務,所以收案前有義務要告知案家,讓他們自己*選擇」-->>
剛跟社會局連繫(22289111*37509),依照會議內容為擇優補助,故
,有關早療補助,族群:
1.未達就學年齡之疑似發展遲緩(<6歲)
2.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已達就學年齡,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同意暫緩入學一年以內之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
3.本市各區兒童發展社區資源中心社工評估有特殊情事且該中心專業團隊評估確認疑似發展遲緩或發展遲緩兒童,
(index finger raised)以上3族群會向社會局兒少福利科申請
1.交通費
2.療育費(與本局C碼復能資源重疊)
3.到宅服務費
故如個案有申請早療補助,並申請本局專業服務類(C碼),只能委婉告訴家屬:社會局如勾稽到,費用會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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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J標記此篇為:⭕ 含有正確訊息

    理由

    首先,依據這則訊息原文的電話號碼(22289111*37509)是指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而根據108年早期療育費用補助手冊,有關早療補助的族群是訊息原文中的三個族群沒有錯,而交通費、療育費、到宅服務費均是補助項目。
    但是,在網路上目前沒有找到如果已經領有早療補助費用與長照之間的關係。

    出處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 108年早期療育費用補助手冊
    https://www.society.taichung.gov.tw/461284/post
    5 年前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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