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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回覆通知信
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回覆通知信
王先生您好: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您來信所提【網路
違法網購電子煙(奶茶杯)網站】一案,衛生
福利部說明如下:
一、依據《學校衛生法》規定,各級學校
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
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同時菸害防制
18條規定未滿20歲者不得吸菸、任何人不
得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
二、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
行,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全面禁止包含
電子煙在內之各式類菸品之製造、輸入、
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三、本部國民健康署將持續與教育部共同
合作加強校園菸害防制工作,依教育部頒
布「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各級學校
加強校園新型態菸品防制措施。若臺端發
現有違法使用、販售或廣告電子煙情形,
可檢附具體事證,向學校校方或就近所在
地衛生局檢舉或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諮詢
及檢舉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 531531)予
以檢舉。
四、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本部國民健康
署菸害防制組方先生,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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