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車主.本局原開立本車輛之停車繳費通知單,經開單人員發現已遺失,請台端於停車翌日起至15天(繳納期限),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550或利用本局資訊服務網站(http://parkweb.traffic.ntpc.gov.tw)或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超商ibon之停車費查詢系統查單補費。新北市政府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