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原文

1 人回報4 個月前
敬告車主.
本局原開立本車輛之停車繳費
通知單,經開單人員發現已遺失,
請台端於停車翌日起至15天(繳納
期限),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550
或利用本局資訊服務網站
(http://parkweb.traffic.ntpc.gov.tw)
或至統一、全家、萊爾富及OK超商ibon
之停車費查詢系統查單補費。
新北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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