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10月1日上路!交通新制 民眾臨櫃刷卡繳交罰款手續費,最高35元 車輛在轉彎或變換車道之前未依規定使用 方向燈,罰 1200元。 騎電動自行車者,未戴安全帽將罰300元; 電動自行車速度超過每小時25公里最高罰 1800元;擅自改裝最高罰5400元。 路寬較窄且未畫設車道線、行車分向 線或分向限制線的巷弄道路,時速上 限為30公里。 汽機車行近斑馬線及轉彎時,不暫停讓 視障者先行通過者,最高罰 7200元。 騎乘自行車等慢車行近斑馬線未禮讓 視障者,最高罰 1200 元,未禮讓致視 障者死傷,最高罰 2400元。 除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人員、各級學校 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其餘人 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最 高罰 2400元。p 未經許可在斑馬線舉行賽會或擺設筵 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 在斑馬線上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 以妨礙交通之物,或在斑馬線旁燃燒物 品發生濃煙妨礙行車視線等,最高罰。 6000元。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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