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要強制通過反滲透法的重大發現 找到蔡英文要在12/31強行通過反滲透法的原因了 財政部 可指揮檢調 兵分多路,因為12/31通過 到選舉的 1/11只有10天, 所以動作要快。 因為有法源基礎 反滲透法,所以 財政部依法行政 會有動作,依照 上面指示動作。 因為有法源基礎 反滲透法 一. 12/31強制通過 二. 本法自公布日實施 這是母法 確立有法源基礎 各家銀行 1. 可查國民黨總統,立委,不分區立委等銀行戶頭。 2. 對政治獻金部分是否得當解釋權變成是蔡英文。 3. 對大陸,國內,國外等捐款給參選人之資金可作凍結。 4. 可扣住參選人三親等之內帳戶。 5. 或由蔡英文政府認定,有「國安之虞」的帳戶,資金往 來,均可凍結。 因為有法源基礎,反滲透法 Q:為何要急著在12/31通過反滲透法? A:1.此法是配合不當黨產委員會封殺國民黨的配套措施,追殺的更徹底。 2.目的就是要讓國民黨在最後10天的衝刺階段完全沒有錢可以用,切斷所有金流往來。 Q:對台灣民主選舉的衝擊? A:1.「滲透來源」定義無所不包,缺少施行細則,也沒有召開公聽會、辯論、討論、協商等程序, 全由行政單位行使指揮檢調權。尤其選前通過法律,意圖斬斷藍軍選舉資金的運用,非常明顯 ! 2.疊床架屋:「境外敵對勢力」一詞,已見於現行《刑法》、《國安法》、及《國家機密保護法 》。 3.《反滲透法》草案所規範的內容,限於遊說、政治獻金、競選活動、集會遊行等民主政治核心 領域。涵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政治獻金法」、「政黨 法」,變成台灣選舉史上的「太上皇法律」! 4.一般人民與中國人民或團體的往來都有可能涉罪。 5.為什麼急於12月31日要強行通過?為什麼不交給新民意去處理?→缺少實質正義!為什麼不召 開公聽會?不辯論?不討論?不協商?→沒有滿足程序正義! 民進黨最大的目的就是先斷藍軍選舉金流,十天後,選完了!你也拿我無可奈何了。 請廣傳此概念,防止民進黨奧步干擾選舉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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