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打兩劑疫苗的和沒打疫苗的人,同 樣會被感染,就不應該要求沒打疫苗的 要每週篩檢,這是擾民又不合情理, 「應該是有症狀的才需要篩檢。」此 外,篩檢價格驚人,不是一般上班族承 擔的起,為何每片篩劑價錢是歐洲的10 倍呢?又現今市面賣的快篩都是鼻腔侵 入式的,長期使用傷害鼻粘膜,唾液式 快篩劑為何久久不見問世呢? 疫苗非唯一,台灣因打疫苗死了一千多 條人命,7千多例嚴重不良反應,這些 事實顯明疫苗並不安全,人民當然會質 疑疫苗的安全性,目前的新冠病毒疫苗 是不成熟屬於實驗性的疫苗, 打疫苗出 了問題,大藥廠不負責任,政府也不負 責任,然而卻要強制人民施打疫苗,出 事了,人民只能自認倒楣??這樣合情 理嗎?所以無論是政府或相關機構以強 迫、誘導、施壓人民施打疫苗,是違法 紐倫堡條約,犯了反人類之罪嫌。 太多的不合理!! 媒體是不是應該善盡天職讓人民有知的 權利,搜尋原因做報導呢?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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