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完你的故事我非常憤怒,我同情你的遭遇,我一定會幫助你的,群裏很多朋友留言,都是為你好,但是一切都是要以法律為准。 我們臺灣的法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是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我們要拿起法律做武器,保護好我們自身權益。 不能因為不懂法,反而觸犯法律。 我問你幾個問題方便嗎?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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