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甲方涉及南法行為,甲方須承擔全去律責任。 若乙方賬戶於理與间有任何问题,甲方须一次性情乙方新台幣500萬元。 甲方不得私自動用乙方賬戶內資金,如違約須支付帳戶資金的十倍賠償,並承姻法律 . 任何一方單方面終止合約,須支付違約金新台幣20 萬元。 甲方確保乙方能獲得承諾資金並無後續還款問題,否則甲方須賠償乙方相應損失承 擔相應法律责任。 第五條:保密傳款 • 甲乙雙方須對本合約內容及選程中獲悉的資訊予以保密。 .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相關資訊。 第六條:爭決 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優先次協商方式解決。 若協商未果,雙方同意以豪滑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法院。 合約簽署 甲方(補貼代辦公司):和國際控股有限 公司 股森 代表人:杜英喘: 乙方(委託人):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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