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投票5禁令 26日0時起社群LINE禁助選最高可罰200萬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7240308.aspx 第一,7月26日凌晨0時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罷免活動 第二,請勿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 第三,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不在此限 第四,不可以撕毀罷免選票 五,禁止攜出罷免票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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