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訊息-請仔細查看※】各位主任、學長姐好:
銓敘部依警察條例另予審定退休所得替代率案(114年4月26日【含該日】以前退休生效者),規劃如下:
1.預計在114年(以下同)12月16日發文至各服務機關。
2.機關收到文後,自行至銓敘部銓敘業務網路作業系(https://iocs.mocs.gov.tw)之「網際網路報送及報備服務」項下,「網路報送案件檔案下載」之「90J-警察條例另予審定案清冊及審定函下載」查詢銓敘部發文號後下載退休人員個人處分函,並以彩色列印轉發退休人員。
3.為免另予審定函轉交退休人員之時程不一,機關轉交審定函至遲應於12月26日前郵寄送出。
註:
1.請各機關務必依銓敘部規劃期程,確實在12月26日以前寄出退休人員個別處分,「並於12月26日中午前」以電子郵件回報辦理情形 ([email protected]),俾利報警政署彙辦。
2.各機關未收文前,請先確認退休人員聯絡地址等資訊,以利轉發作業順遂。
3.本案應配合辦理事項,警政署將另函通知各機關辦理。
(免回訊,謝謝)
2 人回報・6 個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