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3年8月5日起至8月7日止(為期3天)為「全縣性第2次青少年違規取締專案」。 實施對象:  汽、機車駕駛人(僅限24歲以下列入本專案計算件數) 重點執法項目及相關法令:  一、 無照駕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  二、 未戴安全帽: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6項。  三、 逆向駕駛: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1項第3款。  四、 未兩段式左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款。  五、 闖紅燈(含右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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