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起,納稅義務人可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就「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全部車輛進行繳款書(或轉帳繳納通知)歸戶! 🟥每張繳款書最多可歸戶5筆車籍 🟨10月開徵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只要在7月31日前申請,今年就能適用囉 🟩申請方式有書面及線上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使用牌照稅歸戶( https://netap.tax.nat.gov.tw/PEFLRX/Ept_Login )並透過憑證辦理申請 🟪書面申請的民眾,可在填寫申請書後,以郵寄、傳真、電子檔傳送或臨櫃等方式,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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