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1更新)農業部公告辦理114年丹娜絲颱風及0708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 一、受理時間:詳補助項目,上班時間受理申報,中午及例假日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點:於本所農經課申報。 三、補助項目: (一)硬質玉米、高粱、香蕉、文旦柚、番石榴、食用玉米、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塑膠布溫網室及水平棚架網室。 受理期間:7月9日(星期三)至7月22日(星期二)。 (二)大豆、胡(芝)麻、青割玉米、西瓜、香瓜、柑橘類(文旦柚除外)、木瓜、青蔥、原料甘蔗、咖啡。不結球白菜、空心菜、菠菜、莧菜、芫荽、其他短期葉菜、萵苣、香芹菜、芥藍、茴香、甘藍、結球白菜、芹菜。 受理期間:7月10日(星期四)至7月23日(星期三)。 (三)落花生、酪梨、胡瓜。 受理期間:7月11日(星期五)至7月24日(星期四)。 四、申請農戶需攜帶下列文件: (1)土地所有權狀(或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或375租約)正本。 (2)身分證(或戶口名簿)。 (3)申請人印章(土地所有權人印章)。 (4)農會存褶。 (5)土地代耕同意書(非申請人土地皆需填寫)。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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