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援替韓國瑜買票 台商林懷判刑3年2月確定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中共於 二0一九年金援中國長沙台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林懷等人,請其利用辦餐會、招待食宿及補助機票費用等方式,請託選民在二〇二〇年一月選舉,將總統票投給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政黨票投給國民黨;一審台北地院判林懷三年十月,二審高等法院考量林懷認罪,依違反正副總統選罷法判處三年二月徒刑、褫奪公權四年,最高法院昨駁回林懷上訴定識,近期須入獄。 同案被告,中華婦女聯合會副秘書長及湖南省衡陽辦事處主任沈斌,中華兩岸新家庭協會會長蔣明霞、中華湖南邵陽旅台同鄉會理事長張國君、台商莊垣漳等四人,一審均被判處一年八月徒刑,二審考量四人認罪,宣告緩刑五年,條件是向公庫支付廿萬元、法治教育30小時,四人未上訴。 「補助機票吸引四六七人申請」 判決指出,中國湖南長沙市台辦 經濟處長黃道年,於我國總統選舉 前金援林懷,由林懷等人與當地台 商協會舉辦活動,暗示台商返台把 票投給韓國瑜、國民黨,每人可獲 機票補助一千五百元,共吸引四六 七人申請補助。(相關新聞刊22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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