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個老聯電流傳的故事,話說老曹當年外遇他的理財專員,他第一任老婆不爽,老曹說要離婚,他老婆說給1億就離,當年198幾年初期,1億可是個大數目,老曹捨不得自己掏錢包,就以總經理的名義,用公司科目付錢,後來老張知道了(老張當時是董事長),就質問老曹,逼他還錢,最後老曹只好掏錢還公司。如果傳聞屬實,這已是侵占,與盜用公款罪名。只是,老張後來還是放過老曹,老曹因此不爽,老張也大概覺得沒意思,剛好想開台積電,就離開聯電。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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