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素雲 若今日中午前未回傳收據 我司法務將用印送件【樂分期法務室 北地院訴訟案件 字第60097號 】 本案[手機貸款]分期款項$4,099元繳費已過期,已明顯違反合約,本公司即將提起訴訟(台北地院),為維護您的權益與信用,避免雙方產生法律糾紛,請於今日 前完成繳款,並將收據 回傳至LINE 。,切勿自誤。(未回傳收據視同未繳) http://hf7.tw/5/t3hdh1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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