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問賴皇 賴皇說我不貪不取,沒有任何違法,對總統提出彈劾,目的何在? 賴皇說任何憲政單位無限擴張權力,被放棄的是國家。 請問賴皇以後都可以比照辦理嗎? ●只要不貪不取就可以毀憲亂政,摧毀五權憲法? ●只要不貪不取就可以選輸不認帳發動大罷免? ●只要不貪不取立法院通過的法案就可以不副署、不公告、不執行? ●只要不貪不取就可以唆使五位大法官作出違憲判例? ●只要不貪不取立法院通過法案可以不編入年度預算? ●只要不貪不取少數無須服從多數,行政權可以凌駕立法權? ●只要不貪不取國會多數通過的法案就叫做在野獨裁? ●只要不貪不取就不可以對總統提彈劾案提案就是浪費時間? ●只要不貪不取就可以無限擴張權力放棄國家? ●只要不貪不取就可以用40%民意輾壓60%民意? 吳斯懷115、01、02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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