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奇聞 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因偽造文書(罷免)案,被羈押98天,近日以1000萬元並戴電子腳鐐,始交保獲釋! 對比日前發生的府院黨「共諜案」,犯嫌僅以20萬交保又免羈押,其差別有如天與壤! 這就是台灣笑死人的司法! 需知,偽造文書僅屬「輕罪」,甚至「微罪」, 但「匪諜」係屬重罪! 如今,按交保金額計算,偽造文書反比匪諜嚴重了50倍。 還是當匪諜卡好! 司法荒謬可笑至極,日後還能取信於人民嗎? 台灣人的悲哀! 此篇相同回報者之文章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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